4月22日,淳安法院举行生态共享法庭揭牌仪式暨纪念第53个地球日活动。市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、执行局局长毛煜焕,县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许海波应邀出席。揭牌仪式和纪念活动由县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张波主持。 
县委政法委、县法院、县司法局、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、县规划资源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林业局、县生态综保局(水利水电局)相关负责人及生态共享法庭庭务主任,部分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参加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凝聚生态保护合力,助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,根据省“两办”、市委政法委有关高质量推进“共享法庭”建设实施指导意见要求,经会商决定在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、县规划资源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林业局、县生态综保局(水利水电局)设立五家特设生态共享法庭。 
揭牌仪式上,县法院、县司法局及五家生态共享法庭建设单位签订《关于生态共享法庭建设的会议纪要》。 
市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、执行局局长毛煜焕,县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许海波,县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张波等共同为五家生态共享法庭揭牌。 
县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许海波致辞。他指出,淳安是全省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,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国前列,是国家级生态县、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。设立生态共享法庭是法护生态、法助共富的有益探索,希望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,建立健全“行政执法+刑事司法+生态修复”三位一体办案模式,推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、系统修复、区域统筹、综合治理。 
市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、执行局局长毛煜焕讲话。他表示,生态共享法庭的揭牌成立,是淳安法院延伸司法服务、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有力举措。他强调:一是思想重视度要更高。要把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最大的政治担当和第一责任,积极探索新路子、新方法,持续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。二是协同配合度要更强。要充分借助生态共享法庭的平台支撑,加强部门协调配合,推动构建环千岛湖水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建、共享、共治机制,形成保护合力。三是数字赋能度要更灵。要依托共享法庭的多跨场景应用及多方连线功能,推动落实在线会商机制、健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,利用司法大数据强化法治赋能,为特别生态功能区绿色发展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 
仪式现场发布了一批生态执法和司法典型案例。仪式结束后,与会人员参观了生态共享法庭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服务站。 
活动当天,县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还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、非法持有枪支、过失致人重伤案,并通过326个乡镇、村社共享法庭组织群众观看庭审直播。 了解多一点 生态共享法庭搭建“2+1+4”工作平台。“2”是指由县法院、县司法局联合提供司法服务,“1”是指高质量、高标准打造的共享法庭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服务总站,“4”是指共享法庭县规划资源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林业局、县生态综保局(水利水电局)服务分站。每家共享法庭服务站配备一名庭务主任,由各单位选派科室负责人担任;一名联系法官,由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法官担任;一名法律服务人员,由县司法局选派律师担任。 下一步,各部门将依托生态共享法庭加强信息共享、业务协同,构建“行政执法+刑事司法+生态修复”三位一体办案模式,注重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源头预防,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。同时,各生态共享法庭将结合“世界水日”、“世界环境日”等重要时间节点,及时提供点播清单,将庭审直播、典型案例、在线培训等精准普法教育通过共享法庭向乡镇村社辐射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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